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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北京7月30日消息(記者馮會玲)2014年3月,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了河北省雞澤縣曹莊鄉政府違法用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鄯善縣潞mSATA安新疆煤化工(集團)沙爾湖煤業有限公司違法採礦2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目前相關責任人已被依法依規處理。
  一、河北省雞澤縣曹莊鄉政府違法用租房子地案
  2013年8月,曹莊鄉政府與正言堡村簽訂租地協議,租賃集體農用地200畝,租金每畝每年130膠原蛋白0元。2013年11月以來,曹莊鄉政府在租賃土地上建設邯黃鐵路貨運站連接線,修建圍牆和臨時工棚,違法圈占土地200.02畝,全部為基本農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中,建設占地18.9畝,其餘181.12畝進行了平整。
  2013年11月和2014年3月,雞澤縣國土資源局先後巡查發現曹莊鄉政府違法占地修路和平整土地行為,及時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予以制止,並將有關情況報告縣政府。雞澤縣國土資源局對曹莊鄉政府違法占地18.9畝修路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責令退還土地,限期拆除在違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築物和其他SD記憶卡設施,恢復土地原狀,並處罰款12.6萬元。
  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此案後,曹莊鄉政府履行了行政處罰,拆除了圈建的圍牆和臨固態硬碟時工棚,將道路路基翻土復耕,繳納了12.6萬元罰款。目前,違法圈占的200.02畝土地已全部復耕,種植了玉米等農作物。
  邯鄲市紀檢監察局已分別給予曹莊鄉鄉長申建偉行政記過處分,曹莊鄉政府辦主任範永斌行政警告處分,雞澤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趙鵬斌行政警告處分。雞澤縣紀委監察局和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分別對曹莊鄉黨委書記陳延峰和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王照軍進行誡勉談話。雞澤縣主管副縣長劉志強已作出書面檢查。
  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鄯善縣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團)沙爾湖煤業有限公司違法採礦案
  2009年至2013年5月,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團)沙爾湖煤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鄯善縣沙爾湖礦區內擅自開采煤炭。共違法開采煤炭50萬噸,其中已對外銷售約26.9萬噸,違法所得376.6萬元;無償援助地方用於農田土壤改良13.1萬噸;尚未銷售10萬噸。
  對上述違法行為,鄯善縣國土資源局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違法開采,沒收違法採出的礦產品及違法所得376.6萬元,並處罰款10萬元。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已分別給予沙爾湖煤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連勇行政記大過、降職使用一年處分,沙爾湖煤業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梁贇行政警告處分。  (原標題:國土資源部通報兩起掛牌督辦違法案件調查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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